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24次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我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内蒙古绿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锌冶炼18.5万吨硫酸副产品及余热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019年8月16日,我公司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召开了水土保持设自主施验收会,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附件一: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二: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三: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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