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93次
为落实西乌珠穆沁旗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审核征收2023年度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文件精神,近期,财务部开展了公司残障人士工作者的统计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此次统计需要残障人士工作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上年度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及上年度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
经统计及前往西乌旗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资格认定,有1位残障人士工作者符合要求,公司如期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及缴纳工作。(财务部 罗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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