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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 基层管理人员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19

各部门:

为适应公司人才战略发展需要,强化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激发员工队伍的活力与创造力,选拔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优秀人才,决定开展基层管理人员竞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与市场机制结合

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竞聘工作方向正确、流程合规;同时引入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突出能力素质与业绩贡献,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动态调整。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整个竞聘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竞聘者都能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聘,竞聘信息、流程、结果等及时公开,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三)德才兼备原则

在选拔过程中,不仅注重竞聘者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还重视其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等综合素质,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四)择优录取原则

根据竞聘者的综合表现,包括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工作业绩等,按照既定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考核,从中择优选取最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五)双向选择原则

竞聘者可以根据自身的职业规划和能力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公司也根据岗位需求和竞聘者的表现进行选择,实现双方的最优匹配。

二、组织机构

(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确保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    长:陈广芳

成    员:李建平  徐  会  崔新贺

工作人员:秦亚男  姜  彤  杜桂凤

(二)监督小组

对本次竞聘选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组  长:张国峰

成  员:冯双红 李  敏  

三、竞聘岗位及人数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具有卓越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端正的品行以及专业的素养,同时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主动积极,勇于承担职责,面对挑战和困难时保持镇定,寻找并实施有效的解决方案。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知识、经验及能力,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生产安全情况。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在公司领导下,落实好岗位职责要求,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内部活力和运行质量。

(二)资格条件

以下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1日。

1.面向范围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全体在岗职工。

2.年龄要求

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文化程度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公司实际,条件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竞聘。

(1)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末

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

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商家;

(5)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的。

五、竞聘流程

(一)竞聘信息发布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司OA系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竞聘信息,包括竞聘岗位、职责、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方式等内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阶段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12时--8月13日12时,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竞聘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等)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根据竞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历、工作经验、技能等。审查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竞聘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工作领导小组将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根据竞聘岗位的要求设定,主要考察竞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阅卷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

(四)面试

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竞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职业素养等。

面试结束后,评委根据竞聘者的表现进行打分,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五)综合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的比例计算竞聘者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室反映,工作小组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任职程序

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综合成绩,办理人员任用程序。

 六、其他事项

(一)选拔工作在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二)具体选拔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按有关规定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本次选拔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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